全省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文件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
二、截止2016年底在我省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http://lhnb.mofcom.gov.cn/),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2017年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三、完成申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四、企业应提高自觉报告意识,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申报工作,要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明显异常或遗漏的已申报信息需及时进行更正。
五、企业申报流程
(一)用户登录: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老企业可直接登录,2016年度新设企业须在线注册后登录。
(二)数据填报:企业完成联合年报报告书中的数据填报后,按照系统自动分配的年报部门直接提交上报。
(三)数据确认:主管部门查看数据,对明显异常或遗漏信息提出修改意见。
(四)出具回执:在确认无明显异常或遗漏信息后,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参报回执。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企业端按需打印参报回执。
山东省商务厅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