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关于委托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等58家机构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批复》(商贸函〔2018〕720号)通知要求,自2019年2月19日起,威海市高区、经区、临港区、综保区、南海新区辖区内的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由各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各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高区商务局:5629276
经区商务局:5990021
临港区商务局:5581996
综保区商务局:8644388
南海新区商务局:8966908
特此通知。
威海市商务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