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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应关注五方面
www.widu.cn  发布时间:[2021/4/12 15:34:08]   来源:国际商报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服务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贸易促进体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日前举办的例行发布会上透露,按照有关工作部署,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将是中国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目前,商务部正在会同海南省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出台。

  “在海南清单的基础上,商务部将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实际,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进一步拓展试点探索的广度,推动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制度型开放,为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路径、积累经验。”高峰如是说。

  事实上,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要“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这将使中国的服务贸易更加透明、更加公开、更加开放,也是中国继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后又一重要制度型开放举措。

  谈及正在编制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表示,跨境服务贸易具有涵盖面广、不确定性强等特点,因此,编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应重点关注五方面内容。

  一是重点体现自主性开放原则。编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中国在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中的自主性举措,应注意与国际谈判承诺清单相区别。在符合国际惯例的基础上,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应在开放程度、行业分类、监管模式等方面应最大程度体现中国特色,以便于在开放后管理上有的放矢、明确职责。同时,由于跨境服务贸易的实现形式更为多样化,应对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管理应保持最大自主性和灵活性,便于适时对开放领域进行调整。

  二是重点取消跨境交付商业存在限制。在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时,应将取消境外服务提供者商业存在限制作为重点:一方面,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附件9-《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未施加商业存在要求的不能施加,但需分析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形式提供服务所带来的风险和隐患并做好相关应对;另一方面,应系统梳理其中对跨境交付模式列明商业存在要求的部门和分部门,通过综合研判相关领域的监管能力、公共政策、国家安全等因素后,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订中确定其存废。

  三是重点加强敏感领域开放后监管。其一,对待未来可能出现的敏感领域,如数字贸易,应进行精准预判和评估,为日后的监管工作奠定基础;其二,对选择开放的敏感部门,应加强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建立不同层级政府和不同领域职能部门纵横联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一经发现重大风险,立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其三,为平衡敏感领域跨境服务市场开放与其所导致的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产业冲击等方面问题之间的矛盾,对金融、电信等敏感服务部门设置专门的负面清单,从而避免因过度开放敏感服务部门而导致国家经济安全出现重大风险隐患。

  四是重点审查境外自然人从业资格。第一,为避免负面清单中特别管理措施条目过多,可将对自然人的从业资格限制集中列明,方便相关境外自然人查阅;第二,目前中国在教育培训等行业对境外自然人从业资格存在把关不严、超国民待遇现象,应借助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定境外自然人从业资格审查制度,对境外自然人背景和相关资质从严把关;第三,目前中国多数行业的从业资格考试要求参考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适当放宽职业资格考试国籍限制,使境外自然人在部分领域享受国民待遇。

  五是重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减少不符措施存在,立法部门与外贸主管部门应对跨境服务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项研究。一是对在附件9中未承诺开放,又缺少法律依据的服务部门和分部门,若其扩大开放确实对中国经济安全构成威胁,则应加紧在相关领域立法;二是对在附件9中承诺开放,但国内又存在法律法规限制的部门和分部门,应按照附件9中相关承诺执行,与承诺相悖的法律条款应进行调整修订;三是对解释模糊或存在争议的法律法规,应加紧对其进行修订,对是否允许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务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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